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9.要知道,主通过天堂赋予我们的圣言是联结天堂与尘世的纽带。正是为了这个目的,圣言字义中的一切事物才对应于天上的神性事物;就其至高和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圣言论述主,祂在天上和地上的国度,对祂的爱和信,因而论述出自祂并在祂里面的生命。当我们地球上的圣言被阅读和传讲时,这些主题就呈现给天上的天使。天上的天使对圣言的理解完全不同于世人对它的理解,天使遵循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而世人遵循它的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AC 1769-1772, 1887, 2143, 2333, 2396, 2540, 2541, 2545, 2551)。圣言是联结天与地的纽带(AC 2310, 2495, 9212, 9216, 9357, 10357)。因此,圣言纯由对应写成(AC 1404, 1408, 1409, 1540, 1619, 1659, 1709, 1783, 8615, 10687)。就圣言至内在的意义而言,它唯独论述主及其国度(AC 1873, 2249, 2523, 7014, 9357)。
出埃及记21:1-37
1.你在他们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这些:
2.你若买一个希伯来奴仆,他必服事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3.他若单身进来,就可以单身出去;他若是一个女人的主人,他的女人就可以同他出去。
4.他主人若给他一个女人,她给他生了儿子或女儿,这个女人和她的孩子要归他的主人,他要单身出去。
5.倘或奴仆明说,我爱我的主人和我的女人孩子,不要自由出去;
6.那么他的主人就要带他到神那里,又要带他到门或门框那里;他主人要用锥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远服事主人。
7.人若卖女儿作婢女,她不可像男仆那样出去。
8.她若在她主人眼里为恶,以致主人不与她订婚,就要许她赎身。主人若以诡诈待她,就没有权柄把她卖给外邦人。
9.主人若将她许配给自己的儿子,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
10.他若为自己另娶一个,不可减少那女子的饮食、衣服并好合的事。
11.若不向她行这三样,她就可以不花银子,白白地出去。
12.打人以致他死的,那人必死。
13.人若不是伺机埋伏,乃是神使它在他手上发生,我就给你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
14.人若蓄意反对他的同伴,用诡计杀了他;你要把他从我的祭坛那里拿去处死。
15.打父母的,那人必死。
16.窃取人,或是把他卖了,若被发现还在他手中,他必死。
17.咒骂父母的,那人必死。
18.人若彼此相争,这个人用石头或是拳头打他的同伴,尚且不至于死,不过躺卧在床,
19.若他能起来扶杖走到外面,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赔偿他不能工作的损失,并要将他全然医好。
20.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以致死在他的手下,他必受报应。
21.若他站得住一两天,就可以不受报应,因为那奴仆就等于他的银子。
22.人若彼此争斗,击伤有孕的妇人,以致胎儿掉了出来,却未造成伤害,他要按妇人的主人所加给他的受罚款;要照审判官所断的赔偿。
23.若造成伤害,就要以命偿命,
24.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25.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26.人若打了他奴仆的一只眼或是婢女的一只眼,把眼打坏了,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27.若打掉了他奴仆的一个牙或是婢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28 牛若用角抵触男人或是女人,以致死亡,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
29.倘若那牛素来是用角抵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好,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抵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死;
30.倘若给他定了赎罪,他必照所加给他的缴纳赎命罚金。
31.牛无论用角抵触了儿子或用角抵触了女儿,必照这例办他。
32.牛若用角抵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
33.人若开了一个坑,或人挖了一个坑而不盖住它,有牛或驴掉在里头,
34.坑主要赔偿;要拿银子赔偿它的主人,死牲畜要归他。
35.人的牛若击伤了他同伴的牛,以致于它死了,他们要卖了活牛,平分它的价银,也要平分死牛。
36.人若知道这牛素来习惯用角抵触人,牛主竟不把牛拴好,他必要以牛还牛,死牛要归他。
37.人若偷了一头牛或羊群中的一只,无论是宰了,是卖了,他就要以五牛赔一牛,以羊群中的四只赔羊群中的一只。
概览
8970.本章在内义上论述的主题那些伤害或毁坏存在于自己或他人里面的信之真理或仁之良善的人;它说明了所受的惩罚是什么,以及如何恢复。这些事就体现在此处关于奴仆、对同伴或奴仆造成的死亡或伤害,以及素来用角抵触的牛并坑的典章或律法中。
2863.“看哪,密迦,她也给你兄弟拿鹤生了几个儿子”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这也可从前面关于密迦和拿鹤的论述(1363, 1369, 1370节)清楚看出来。因为他拉有三个儿子,即亚伯兰,拿鹤和哈兰;他们都拜别神(参看1356节)。密迦是哈兰的女儿,并成了拿鹤的妻子(2369节)。哈兰在迦勒底的吾珥死在他拉面前(1365-1368节)。由此明显可知“密迦”和“拿鹤”分别表示什么,即“密迦”表示这些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所知道的真理,而“拿鹤”表示他们所拥有的良善。
真理在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的存在从大量证据明显看出来,因为众所周知,过去智慧和聪明就存在于教会之外的人当中,如他们承认一位神,并以神圣的方式写下关于祂的著作。他们还承认灵魂不朽和死后生命,以及善人的幸福和恶人的悲惨。此外,他们以十诫为他们的法律,即这些诫命:要拜神,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别人的东西。他们不满足于表面上服从这些诫命,还从内在遵守它们。现代也一样,世界各地更道德、正派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有时比基督徒更正确、恰当地谈论这些话题;他们不仅谈论它们,还照之生活。
这些和其它许多真理就存在于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当中,并与他们从主获得的良善结合。两者的结合使他们处于接受更多真理的状态,因为一个真理认识、承认另一个真理,并且很容易联结起来,因为它们都互相关联。正因如此,那些在世上处于良善的人在来世很容易接受信之真理。与他们同在的虚假并不与他们的良善结合,只以一种能与之分离的方式依附于它。已经结合的东西会保留下来,而仅仅依附的东西则被分离出去。一个人学习并吸收信之真理之时,就是它们被分离之时。每个信之真理都会移除并分离虚假,直到最后这个人憎恶并避开它。由此可见,密迦给亚伯拉罕的兄弟拿鹤所生的儿子表示哪种人,即表示教会之外那些凭良善而处于兄弟情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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